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通安委〔2021〕13号
关于对2021年第二批市级重大事故隐患
进行挂牌督办整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高新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南通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创办、狼山办: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整治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有力推动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为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各地近期排查发现并经市安委会专家现场核查确认的13个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整改(见附件)。
各地要结合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贯,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同时,要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通安委办〔2021〕164号)的要求,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整改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附件:南通市2021年第二批市级挂牌督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名单表
南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